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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代艺文叙录

  • 薛瑞兆 编著
  • 中华书局
  • 2014年10月
  • 2014年10月
  • 第1版
  • 第1次印

提要

《金代艺文叙录》,薛瑞兆撰。本书为迄今金代文献最详明的著作,正文分四个部分:金代艺文叙论、金代艺文叙录、金代艺文校订、金代艺文新编。第二部分为全书重点,作者在广泛搜求,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整理出金代书目上千种,远超清儒的二百余种,著录分为女真著述、文人著述、医学著述、佛教著述、道教著述等五类。各类先以序文概括该类艺文状况,然后著录作者与书目,以人为经,书目为纬,所收书目一律注明存佚,引用文献均交代出处。全书内容丰富,体例严整,是了解研究金代文献不二的选择。本库收录该书的目录部分,包括:金代艺文叙录、金代艺文新编,及附录部分中的现存金代艺文书目、版刻书目、两宋涉金艺文书目。条目所属分类可参见详情页中的“原书所属细目”项。

  • 编辑说明
  • 原书凡例

1,该书按照原书体例,仅拆分适应检索机制的书目数据,即原书中第二章、第四章、附録一至三。

2,书目依“题名”“卷数”“著者”“版本”“提要”进行拆分。

一、本項目包括「金代藝文敘論」、「金代藝文敘録」、「金代藝文考訂」、「金代藝文新編」及「附録」等,相輔相成,體例各異。

二、本項目敘録部分,分爲女真、士林、醫學、佛教、道教及附録等類别。每部分先冠以序引,概括有關歷史背景及藝文狀況,然後著録作者與書目,以作者爲經、書目爲緯,逐一考訂。

三、本項目所收斷限,自金太祖收國元年至金哀宗天興三年。易代之際,由遼、宋入金者,凡有著述,一併輯入,如遼之韓昉、宋之宇文虛中等。金亡後,以遺民自居,或入元雖仕而在金已名聲藉藉,所著亦酌情輯入,如元好問、楊奂、李俊民、李治、杜仁傑等。

四、本項目所收書目一律説明存佚,未標「存」者歸入「佚」。引用文獻均注明年代、作者、書名、卷數、篇目、版本及頁碼。如著者與書目出處相同,則注一處。

五、本項目於僞金書目,不存疑著録,如「張師顔」《南遷録》、「元好問」《續古今考》等。

六、本項目著者小傳,一般包括姓名字號、籍里科第、仕履封贈、交遊生卒、名家評語等。如取自《金史》、《中州集》等,則扼要概括;比較罕見者,能詳則詳,以提供更多信息。凡涉疑難,略加考證;因讀書不到,亦告以待考。

七、本項目所涉著者鄉貫,一般採用原歷史地名,並加括號注以現今相應地名。個别古稱俗名,或加注説明。一些比較籠統的記載,如吴人、燕人、陝人等,不注。至於女真人鄉貫,比較複雜,多爲當時漢語音譯,時代久遠,且限於資料,難以鑒别,如夾谷衡「山東西路三土猛安(今山東東平縣)人」,僅注「山東西路」治所,而未注「三土猛安」,僅供參考。

八、本項目所收書目儘量附以原著序跋,一般以通行易見版本爲主。如個别文字明顯訛誤脱漏,逕自補正,不出校記。

九、本項目以著者生卒年爲序,參考其登第、仕履、交遊、著述等有關年代編次。一無可考者,或列於各類卷末。

十、本項目於一人多集者,如當時已編爲總集,則諸集同時著録,如郝大通《太古集》及《周易參同契》、王若虛《滹南遺老集》及《滹南詩話》、《論語辨惑》等。

十一、本項目「金代藝文新編」歸入「醫家」、「釋家」、「道家」者,按書隨人走、人以類分的原則編輯。如王翼以著《素問疑難注》、《本草歌括》、《傷寒歌括》而定爲醫家,雖有《算術》、《王輔之文集》,不再另入「算術類」、「集部類」。

十二、本項目於元及其後輯録的有關金代文獻匯編,不予著録。如元房祺《河汾諸老詩集》、清張金吾《金文最》等。

十三、本項目所涉各朝年號,如論述中交錯互見,則金之年號加括號注明相應宋之年號,反之亦然。金亡之際及蒙古時期文獻,一般以干支紀年,注以當朝帝王年次及公元紀年。

十四、本項目著録一代文獻書目,涉及問題廣泛,凡藉助前輩時賢研究成果,一律説明來源。

十五、本項目各章體例不同,引用文獻注釋亦有别。凡引録書目序跋,一般於文末加括號注明出處,其餘則於當頁欄下加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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