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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籍总目·史部

  • 中国古籍总目编纂委员会 编;傅璇琮、杨牧之 主编;陈先行 分卷主编
  • 上海古籍出版社
  • 2009年10月
  • 2009年10月
  • 第1版
  • 第1次印

提要

《中国古籍总目》是现存中国汉文古籍的总目录,旨在全面反映中国(大陆及港澳台地区)主要图书馆及部分海外图书馆所存中国汉文古籍的品种、版本及收藏现状。《总目》以古代至民国初人撰著并经抄写、刻印、排印、影印的历代汉文书籍为收集范围,汇聚各家馆藏记录,沿用传统四部分类法,以经、史、子、集、丛书五部,分类著录各书的书名卷数、著者时代、著者姓名、著作方式、出版年代、出版者、出版地、版本类别及批校题跋等,同时反映各书的主要收藏机构信息。《总目》对现存中国古籍完成了迄今最大规模的调查与著录,著录了现存中国古籍的绝大部分版本,著录了港澳台地区及日本、韩国、北美、西欧等图书馆收藏的中国古籍稀见品种,为专家学者提供书目工具,为古籍同行提供交流平台。本书为其中的史部,分总类、纪传类、编年类、纪事本末类、杂史类、史表类、史钞类等十七个部分。

  • 编辑说明
  • 原书凡例

1,书目依“题名”“著者”“版本”“馆藏”“子目”拆分。可在高级检索中根据相应的元数据进行检索。

2,原书中部分馆藏后括注有相关书籍的题跋信息,均归入馆藏元数据,可在高级检索“馆藏”项中检索。

3,馆藏信息为简称的(如“国图”),鼠标移入后可显示藏馆全称。

 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爲國家古籍整理出版重點項目,由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(原國務院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)主持編纂,由中國國家圖書館、北京大學圖書館、上海圖書館、南京圖書館、天津圖書館、湖北省圖書館、復旦大學圖書館,及中國科學院圖書館、遼寧省圖書館、山東省圖書館、浙江圖書館等十一家圖書館先後參與編纂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著錄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公共、學校、科研機構圖書館及博物館等所藏歷代漢文古籍(含少量漢文與少數民族文字合編、以漢文註釋外文者)之基本品種、主要版本及主要收藏信息,並部分採錄海外公藏之中國古籍稀見品種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以古代至民國初人撰著並經寫抄、刻印、排印、影印之歷代漢文古籍爲基本著錄範圍,部分成書或傳抄刻印於民國時期,內容關涉中國古代學術文化,採用傳統著述方式,並具有古典裝幀形式者(如叢書、方志、族譜等),收書下限有所延伸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著錄已經編纂並傳抄刻印成書之甲骨、銘文、碑刻、竹簡、木牘、帛書、敦煌遺書、金石拓本、輿圖、書劄、字畫、魚鱗冊、寶鈔、契約、誥命、文告等文獻,其原件均不著錄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沿用四部分類法,經、史、子、集部外增設叢書部,各部下復分若干類屬,據著錄規則編次入錄諸書。類目設置曾參酌《中國叢書綜錄》、《中國古籍善本書目》,增損移易之處,於各部前“編纂說明”中說明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由各館藏書目錄彙編而成,部分條目曾核對館藏並修訂原有著錄訛誤,各書著錄款目依次爲:書目序列號、書名卷數、著者時代、著者姓名、著作方式、出版年代、出版者、出版地、版本類別及批校題跋、各版本主要收藏機構等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立目原則

1、一書雖經傳抄刊刻,内容卷數沿襲原貌,即作爲相同品種,依次著錄其不同版本。

2、一書經重編後傳抄刊刻,內容有所增損,卷數隨之變化,即不再作相同品種立目。

3、一書正文及其傳箋、註釋、音義、考訂等以不同形式合編,即作爲不同品種立目。

4、志書經賡續修纂,不論其新增内容多寡、新修後增刻或重刻,均視爲新品種立目。

5、一書曾經名家遞藏,或有歷代學者批校題跋,不單獨立目而於版本項中加注說明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著錄規則

1、書名據卷端所題著錄,各卷題名不一,以首卷題名爲準,別有所據,附注說明。

2、一書内容相同而有多種題名,取常見題名立目,並於該題名後附注其他異題名。

3、一般著錄内容完整之書,稀見品種則雖已殘缺或分藏各館,仍據存卷依次著錄。

4、卷册殘缺之書,著錄原有卷數,附注實存卷數,原書卷數無考,著錄爲□□卷。

5、方志、科舉等書名前加冠纂修時代,譜牒等書名前加冠地名,均以方括號標明。

6、著者以本名著錄,不取字號,原書題名用別號或稱題某某者,據所知加注說明。

7、一書内容卷數相同而有多種版本,依次著錄不同版本,異題名附注於版本項後。

8、一書流傳過程中增添批校、題跋等新版本特徵,附注於版本項或收藏館簡稱後。

9、抄本有資料可據者,著錄其抄寫年代及抄者姓名,如無可考則統稱爲某朝抄本。

10、時代較早之抄本、宮廷官府編書之繕寫本、端楷書寫之進呈本等,統稱爲寫本。

11、刻本有資料可據者,著錄刻年、刻地及刻者姓名,如無可考則統稱爲某朝刻本。

12、叢書部僅著錄跨部合刻之彙編叢書,同部類合刻之書則著錄於各部“叢編”中。

13、叢書子目合併著錄於叢書部,又各依其類著錄於四部,其版本即稱某某叢書本。

14、叢書有多種版本而子目不同,某書爲某版本所獨有者,即於該子目後附注版本。

15、所著錄“四庫全書本”,均指今藏臺北“故宮博物院”之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及其影印本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收藏機構

1、收藏機構名稱附注於版本項後,依次著錄參與編目之圖書館、中國及海外藏書機構。

2、稀見刻本、稿抄批校本之收藏機構著錄從詳,通行常見之本因所在多有,著錄從略。

3、叢書、方志等收藏機構較多,爲省篇幅,酌加減省,以著錄各地大中型圖書館爲主。

4、公共圖書館以地名爲簡稱,博物館、檔案館簡稱綴於地名後,海外藏書機構名從詳。

5、原北平圖書館善本寄存於“臺灣圖書館”者,簡稱“北平”。

6、殘本未能著錄其存缺卷次者,收藏機構簡稱後加“*”號。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編排規則

1、入錄各書按分類表編排,並據成書之先後編次,原著在前,據原著衍生者在後。

2、入錄各書以内容完整者排列在前,内容殘缺者排列在後,並附注說明所存卷次。

3、同類各書以著者時代爲序,一書有多種版本,依時代及稿、刻、抄本順序編次。

4、一書有多種批校題跋,先以版本時代編次,版本相同者以批校題跋者時代編次。

5、各條目前均列有編號,編號由分部、册次、類次及序次號組成,形成唯一代碼。例1

史10200011

十七史一千五百七十四卷 明毛晉編

史1:史部第1册

02:(史部)紀傳類

00011:(史部)序次號

例2史10200037

史記一百三十卷 漢司馬遷撰 劉宋裴駰集解 唐司馬貞索隱

宋乾道七年蔡夢弼東塾刻本 國圖(卷四十三配清光緒元年楊保彝影宋抄本) 上海(卷五至六、十八至二十、四十七至四十八、五十四至五十五、七十六至八十六配蒙古中統二年段子成刻本,明許初跋)

宋淳熙三年張杅桐川郡齋刻本 國圖(存卷一至十八、四十四至八十八)

蒙古中統二年段子成刻明修本 上海

元大德間饒州路儒學刻本   國圖(存卷五、二十三、二十五至二十六、四十八至四十九、五十六、六十一至七十一)

明天順間游明刻本 國圖(清鄒道沂跋) 北大 上海

明正德十三年邵宗周刻本   北大 浙江

明正德間劉氏慎獨齋刻本   上海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編纂分工

經部:北京大學圖書館

史部:上海圖書館

子部:南京圖書館

集部:國家圖書館

叢書部:湖北省圖書館

子部新學類:天津圖書館

彙總統稿:復旦大學圖書館

一、《中國古籍總目》出版分工

中華書局:經部、集部、叢書部

上海古籍出版社:史部、子部、索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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